颜面部烧伤

颜面部烧伤

概述:颜面部是五官集中的重要部位,显示着一个人的外貌特征和情态,因其部位暴露,遭受烧伤的机会多。颜面部血运丰富,二度烧伤后只要采取适当的处理方法,多数能在2~3周内痊愈。三度烧伤则需要经过焦痂清除和创面植皮阶段,加之眼睑、耳廓、口、鼻周围烧伤处理的困难较多,因此创面早期处理的好坏对将来容貌、功能的恢复有密切关系。若处理不当,将遗留严重瘢痕畸形而毁容,增加晚期整形的困难,甚至造成患者终生痛苦。就现有技术条件来说,应用整形修复的方法处理颜面烧伤,能显著地预防和减轻畸形,再加上必要的整形,大多可满足患者重返社会生活的愿望。

流行病学

流行病学:颜面为暴露部位,易于烧伤。根据1505例烧伤分析,788例有面部烧伤,发生率达52%。

病因

病因:

发病机制

发病机制:

临床表现

临床表现:颜面部组织疏松,血液循环丰富,故烧伤后水肿明显。伤后6~8h面部即肿胀变形,重者使眼睑外翻,眼不能睁开,口唇肿胀,张口困难。一般在伤后36~48h开始回收,肿胀逐渐消退。深度烧伤时,由于三度焦痂缺乏弹性,肿胀外观可不明显,水肿渗液转向深层,致使颈部软组织和后咽部水肿,有时可导致或加重呼吸道梗阻。若伴有呼吸道烧伤更易并发呼吸道梗阻。

并发症

并发症:颜面部烧伤易并发感染,面部烧伤常伴眼、耳、鼻、口腔等器官的烧伤,五官分泌物常使面部创面潮湿软化而感染,而面部创面感染也可并发或加重五官特别是眼、耳的感染。另外,颜面部动脉由颌外动脉包括面动脉、下唇动脉、鼻背动脉和颈内动脉供给血液;静脉多呈网状,大部汇入面前静脉,通过眼静脉与海绵窦相交通,往往是面部严重感染继发颅内感染的渠道。

实验室检查

实验室检查:

其他辅助检查

其他辅助检查:

诊断

诊断:

鉴别诊断

鉴别诊断:

治疗

治疗:面部皮肤,血液循环好,汗腺、皮脂腺、毛囊(特别是须部)较多,故面部烧伤后愈合能力强。加以早期深度不易分辨,有时外表似深度烧伤,处理确当,也可能愈合。
    1.中小面积烧伤  伤员如果面部烧伤为二度,急救时可用10℃以下的冷水持续湿敷数小时左右,能减轻疼痛,清洁创面,减少渗出及防止或减轻继发性损害。面、颈部深度烧伤时,焦痂紧缩失去弹性,外观肿胀不明显,但摸上去张力很高,水肿向内扩展,可因水肿压迫气管引起呼吸道梗阻。面、颈部如是三度烧伤,可以在颈部作两条纵形切口切开减压。
    2.经常清洁五官  烧伤范围波及头发或接近发际者,头发应予剃净,以减少污染机会。
    3.面部烧伤早期宜行暴露疗法  因面部凸凹不平,不便包扎,且包扎后妨碍面部活动,伤员感觉不舒适。更为重要的是妨碍五官护理,不能及时清除其分泌物,易使创面感染。浅度烧伤多可痂下愈合,深二度创面,若感染不重,也能自愈,但愈后瘢痕增生一般较多,影响五官功能,因此移植部分自体皮可减轻愈后的功能障碍。
    4.面部三度烧伤  一般不采用早期切削、痂植皮。这是因为早期深度不易分辨,切痂平面不够清楚,同时面部血液循环丰富,手术切、削痂出血多,难以彻底止血,是植自体皮失败的主要原因。一般在伤后10~14h在全身麻醉下行扩创,尽量去除坏死组织,保留面部的健康脂肪组织,以免面部变形。扩创后,如创面基底血运良好,可用大张中厚皮分区覆盖。如创面血运不佳,则可先用生物敷料,如同种异体皮和异种皮猪皮覆盖,3~5h后再更换自体皮。三度烧伤创面焦痂自然分离后,在肉芽初创面上植自体皮,需将肉芽刮除,直至纤维板,在纤维板上用大张自体皮片分区覆盖。
    5.面部烧伤创面植皮注意事项
    ①面部植皮尽量采用大张自体皮片移植,以减轻面部毁形及功能障碍程度。全脸需要植皮者,皮片不宜过薄,以0.3~0.6mm为宜。皮片的置放,应根据面部轮廓分区(图1)予以排列,将皮片缝合。这样可以减轻愈后的功能障碍。
    ②皮片移植后一般先用抗生素液纱布包扎2~3天,但不宜长期包扎,等皮片建立血液循环后即予暴露,及时清除分泌物。
③面部深度烧伤所遗留的畸形和功能障碍,一般于6~12个月后瘢痕较软化时方进行整形手术,但如果功能障碍严重,亦可早期手术,例如睑外翻使角膜严重暴露者,可行眼睑松解植皮及眼睑粘连术。口周瘢痕挛缩妨碍进食者,可行小口加大等手术。
    6.颜面部烧伤全身治疗时的注意点
    (1)颜面部烧伤伤后肿胀较重,且很有可能合并吸入性损伤。故伤后48h内应密切观察病情的变化,注意有无声音嘶哑、咽部异物感、呼吸困难等症状。随时作好紧急气管插管、气管切开的准备,以防止因急性喉头水肿导致窒息而死亡。如全身情况许可,应采用半坐位,如使用翻身床,初48h内勿采用或少采用俯卧位。伤后即行雾化吸入,以防治喉头水肿。
    (2)休克期的补液量按烧伤面积计算,颜面部烧伤的补液量要比其他部位烧伤的补液量多。小儿年龄越小,颜面部所占的体表面积越大,每1%TBSA补液量往往大于每千克体重2ml。
    (3)颜面部烧伤易引起胃肠道反应,如胃急性扩张。因此,伤后至少禁食48小时,但不禁忌早期肠道营养,营养管一定要放到空肠内。
    (4)颜面部烧伤易引起脑水肿,应控制水分的摄入量(包括5%葡萄糖注射液),不要在短时间内输入或口服大量水分。同时注意水、电解质平衡。
    (5)由于小儿神经系统发育不全,反应更强烈,易引起反应性高热和抽搐。颜面部5%的烧伤面积也可能发生休克。因此,在伤后48h内忌大量饮水,在液体复苏时应注意胶体、晶体和水分交替输入,避免短时间内输入大量水分,导致体液低渗,发生脑水肿。小儿出现反应性高热和抽搐时,应给予止痉剂,如苯巴比妥肌内注射,每千克体重7mg。在保证血容量的基础上,可以用冬眠合剂,既可以降温又可以止痉。小儿面颈部的深度烧伤应特别引起注意,如观察不严密,处理不当,即使小面积的二度烧伤也可以造成死亡。

预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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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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